文物与博物馆学院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教学督导实施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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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1/11/23 17:24:53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

              川文艺文博院〔2021〕7号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教学督导实施细则(修订)

为推进教学管理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保障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扎实推进教学督导工作,监控主要教学环节,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促进教风和学风建设,推进学院整体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教学督导工作,全面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相关细则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成立文物与博物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组

     组长:宋大川

     副组长:季子杰

     督导员:唐光孝、柯小杰、白芳芳

二、教学督导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和四川省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学校关于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文件,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的理论,熟悉和掌握有关督导的业务知识。

(二)按照学校安排进行督学、督教、督管工作。

(三)参加学院教学评估、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有关咨询及论证工作,为学院教学管理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四)总结推广好的教学经验和做法,反馈教师、学生和教学管理人员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帮助和引导青年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总结教学经验,特别是帮助青年教师发现在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总结和推广在教学中的优势和亮点。

(六)督导员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及时反馈、悉心指导、跟踪改进工作,确实做到督导工作全程覆盖,过程监控闭环管理,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七)开展教学督导档案建设工作。

(八)完成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范围与对象

教学督导主要采取“听、看、查、访”方式进行,包括督教、督学和督管三项内容,工作的范围涵盖全院各个教学环节和教学管理的全过程。督教的范围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实验、实习、实训、综合训练等)全过程,督教主要采取听课、检查教学文档、访谈(座谈)教师、访谈(座谈)学生等方式进行,由督教组成员具体实施,督教的重点对象是:

(一)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承担教学任务的新引进教师;

(三)首次承担课程主讲任务的教师;

(四)承担新开设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五)没有获得过教学大赛奖励的教师;

(六)承担“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教师;

(七)学生信息员或学生评教反馈教学效果不好的教师等。

督学的范围是学生的学风情况以及学生的学习内容、方法和成效,主要采取听课、查看作业、查看试卷、访谈(座谈)教师、访谈(座谈)学生等方式进行,由督学组成员具体实施,督学的重点对象是:

(一)有过学业预警的学生;

(二)因学习成绩留级的学生;

(三)休学后复学的学生;

(四)转专业的学生;

(五)学习上有个性需求的学生。

督管的范围是承担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对学校专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采取看环境、看设施、查材料、访谈(座谈)学生、访谈(座谈)教师、访谈(座谈)管理人员等方式进行,由督管组成员具体实施,督管的重点对象是:

(一)以往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院或部门;

(二)执行专项任务的学院或部门;

(三)新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重点教学环节的管理情况;

(五)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的开展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根据督导内容,按要求做好记录,填写表格,做到事实、问题和建议等分类清晰,描述准确。原则上,每月向督导办公室提交一次督导材料;若督导过程中发现急需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提交材料。

(一)督教组工作要求:每周每位督导员原则上听课4-6节,听课后要及时召集任课老师及任课老师所在学院领导进行反馈,给予指导;听课纪律要求与上课教师纪律要求相同;听课前、听课后通过访谈学生、教师,检查教学文件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听课以节为单位,原则不连听一个教师的两节课,尽量多了解一些教师上课情况;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座谈会,至少一次教师座谈会,了解学生和教师对教学、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督学组工作要求:每位督导员须深入课堂检查班级考勤情况、上课纪律、教室环境、教师教学准备等,深入公寓检查学生寝室环境等。通过访谈学生、教师,检查笔记、作业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学、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督管组工作要求:每学期至少进行三次(开学、期中、期末)全校工作检查,并及时召开反馈会;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管理人员座谈会,了解对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其它常规教学检查和专项教学检查以具体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