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与博物馆学院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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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1/4/17 16:07:07


为了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促使我局党建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要在组织生活会中汇报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议制度

    党组成员除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外,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生活会。主动接受党小组的领导,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以密切与党组织的关系,自学接受管理与监督,党员汇报的形式有三种:一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集体汇报;二是个别向党支部书记、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三是外出较长时间的党员自觉向组织书面汇报。党员汇报思想,要讲真话,讲心里话;党员领导干部要事实汇报,不做特殊党员。

学习制度

    为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1坚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一月集中学习一天的制度,参学率达到90%以上。

   2坚持一季度集中组织交流一天的制度,每次确定一个主题,用书面材料阐明见解和主张。

 3坚持有重要工作和重要学习任务时,随时组织学习的制度。提高学习的时效性,提高敏锐力和政治鉴别力。

 4坚持个人自学制度。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内容,有学习笔记。每位党员的学习笔记全年必须达到3000字以上,并撰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交支部。

六、民主生活会议制度

    1、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每半年进行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进行一次。

    2、民主生活会要确定主题,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3、民主生活会要鼓励党员讲真话,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4、党支部正确接受党员群众提出的批评建议和工作意见,采纳正确意见,努力改进工作。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党支部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