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与博物馆学院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支部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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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1/4/17 16:17:55


 

文物与博物馆党支部现有党员 20人,其中正式党员人数:13人,预备党员 7人。

党支部副书记:王君钢

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叶晓莉

宣传委员兼统战委员、群工委员:卢俊民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党小组

第一党小组:

组长:叶晓莉

组员: 李代凤 方超 王滢婷 滕 王显菊 彭洁轶 冷永红

第二党小组:

组长:卢俊民

组员:张梦珂 李鸿鸽 张真瑞 廖述雯 陈美宇 胡婷婷 罗鑫 杨一珂 吴晓玉 王佳贝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向前发展。

2.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他们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企业转型发展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6.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注重把业务技术骨干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业务技术骨干。

7.处理好党支部日常工作,按期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8.协助上级党组织履行好其他职责

二、党支部主要成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机关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对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落实。定期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其他委员交流思想和工作情况,支持他们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与单位内部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共同做好机关党的工作。

4、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关心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行政领导反映,提出意见或建议。

5、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视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

(二)党支部副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在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协助支部书记做好支部日常工作。

2、协助支部书记,建立和完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认真做好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创建“文明单位”。

5、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分工负责的工作任务。

(三)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支部组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情况,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办理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5、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6、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四)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学习时事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文化活动,做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机关文化体育生活。

(五)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2、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按照党章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的情况。经常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不断改进工作,防止和克服只注意让党员履行义务,不尊重党章赋予党员的权利的倾向。

3、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4、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的情况和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的情况。

6、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六)党支部统战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统战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统战工作。其职责是:

(一)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

(二)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三)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四)具体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本支部统战工作的情况。

(七)党支部群工委员职责

支部群工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主要职责有:

1)关心、指导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帮助他们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帮助群众组织学习业务,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活动能力。

3)经常了解群众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积极帮助解决。

4)帮助团支部做好团的教育和发展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