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完善学风建设长效机制,鼓励学生争优创优,使班级乃至全院形成良好的学风,经院领导班子商议,即日起,成立文物与博物馆学院学风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宋大川
副组长:王君钢、季子杰
组员:卢俊民、张滕、李鸿鸽、白芳芳、柯小杰、文博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学习部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
2021年4月20日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学风督导工作细则
优良学风建设是高校一个永恒而又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德育课题。对学生而言,优良的学风更是大学里一种积极的氛围,同时也是一种动力,使学生能积极进取、努力向上。为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工作,现制定以下学风督导细则:
一、对上课迟到、旷课、课上不认真听讲、做小动作(玩手机、吃东西)等不遵守课堂秩序的行为进行检查。
二、要求
1、按时上课,文明着装,不穿拖鞋、背心以及奇装异服。
2、早晨和下午第一节课提前10分钟到教室,不迟到,不早退。
3、课上不玩手机,打瞌睡,开玩笑等。
三、学风督导的工作职责
1、检查被督导班级的学生出勤情况,对迟到、请假、旷课等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并于当天汇总到学院,核实后全院公布。
2、检查被督导班级的学生是否穿拖鞋,是否穿吊带背心等仪容仪表问题,禁止同学将早餐带进教室。
四、违规处罚:
1、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为旷课一次,旷课累计达十次的学院给予口头预警。
2、旷课1次以上(包括1次),将取消相应学期一切评优、评先进及评定奖学金资格。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者将延期其发展。
3、每学期出勤率低于90%的班级,取消该班优良学风班评选资格。
4、宿舍存在旷寝记录者,取消该宿舍评选文明宿舍资格。
5、由于旷课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的同学,下一学年必须由家长一同前来方可注册。
五、其他事项;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解释权归文物与博物馆学院。